
通 知
各中、小学;职业学校;县保育院;局属各单位:
2009年取得中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已经确定(文件存放在局传达室文件柜内)。请各单位将取得资格人员的办证相片(正面免冠小2寸)、证书工本费23元/人(代人劳局收)在
特此通知
金溪县教育局人事股
| 关于我们 - 联系我们 - 广告服务 - 友情链接 - 网站地图 - 版权声明 - 人才招聘 - 帮助中心 |
| Copyright 2006-2008 Powered by JX-JY.COM,金溪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. E-Mail:jxjxez@163.com QQ:27812956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