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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取得中高级资格办资格证的通知
作者:佚名 日期:2010年03月03日 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:

  

 

各中、小学;职业学校;县保育院;局属各单位:

2009年取得中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已经确定(文件存放在局传达室文件柜内)。请各单位将取得资格人员的办证相片(正面免冠小2寸)、证书工本费23/(代人劳局收)316之前交到教育局人事股,逾期不候。

特此通知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金溪县教育局人事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  2010年3月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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